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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安徽商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会长办公会,是商会例行性工作会议。在会员大会(理事会)闭会期间,研究决定商会日常重要事务。依据商会《章程》,结合商会实际,制定本《规则》。 一、办公会参加人员有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;监事长应列席会议,会议由会长主持。 二、办公会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,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。 三、会议内容主要有: 1.研究年度工作计划; 2.小结和部署阶段性工作; 3.研究会员增减事宜; 4.制定或修改制度规定; 5.研究经费开支、机构人事调整等; 6.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。 四、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,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或不能按时到会,必须经会长批准同意。 五、办公会须有2/3以上人员出席方可召开;议题表决须有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。 六、办公会召开前,秘书处应及时收集整理议题,报经会长批准后,提前3天将会议题通知参会人员。 七、会后秘书处要及时形成会议纪要,并通过商会网站和公众号向全体会员通报会议主要内容。 重庆市安徽商会 2020年4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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